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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建立煤炭企业入统联动推进机制
2016-07-25 11:24:23



为确保煤炭生产、经营、建设、投资等统计工作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应统尽统,近日,我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加强煤炭生产经营建设投资等统计工作。


在统计工作中,我省将进一步明确煤炭企业统计范围和报表方式。月度煤炭生产、经营的统计范围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煤炭生产企业;年度煤炭生产统计范围包括规模以上煤炭生产企业和规模以下煤炭生产企业;月度煤炭建设投资统计范围包括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表方式为一套表联网直报。


细则要求,我省要建立煤炭企业入统联动推进机制。煤炭管理部门每月向统计部门提供新投产、复产的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建设投资项目名录,统计部门组织其申报入统并加强业务指导。对已新投产、复产、新开工而未入统的企业和项目,由统计部门查清原因,煤炭管理部门督促其及时入统。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煤炭企业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煤炭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炭生产原始凭证(班组生产出井记录)、统计台账(生产调度报表、煤炭销售报表、库存报表等);建设投资单位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原始凭证(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建设、施工、监理等三方单位签字的实物工程确认单;工程相关财务报表)、统计台账(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统计台账的设置必须与生产、项目建设、财务等相关凭证、报表数据一致,做到真实、准确、及时、连续、完整、清晰。杜绝同一数据报送煤炭管理部门与报送统计部门不一致的现象发生。


今年年底前,全省将开展煤炭生产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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