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
1、山东省发改委公布山东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管理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1323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山东省电力应急保障能力,结合山东省在建煤电项目情况和供电情况,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研究,拟将华能烟台八角电厂2台机组作为2018年4季度山东省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将华电莱州电厂二期1台机组和大唐东营电厂1台机组作为2019年山东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
2、湖南新邵发布《新邵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通知。到2020年,基本完成县区和乡镇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制定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3、焦炭市场整体暂稳运行,主流市场继连续四轮跌幅累计450元/吨过后,焦化利润不断缩减,渐有向上游煤矿传导压力的意向;终端方面,钢厂受钢坯价格止跌反弹影响,市场情绪得到一定提振,对焦炭打压节奏放缓,多暂无进一步打压计划;内蒙地区流通商方面询价活跃度也有明显上升迹象。
12月4月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1%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5%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2、重庆市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3、焦炭市场整体暂稳运行,主流区域焦炭下调4轮累计降450元/吨。钢厂方面多数看稳,拿货正常;贸易商方面询盘增加,有囤货意向,但多认为焦价仍有下跌空间,处于谨慎观望中,实际成交几无;环保去产能方面,自上月底至今,唐山地区共关停3组4.3米焦炉,合计年设计产能180万吨;综合来看,焦炭现货市场暂稳运行。
12月5日
1、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从七个方面提出要高度重视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早签、多签、签实中长期合同,规范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行为,认真做好运力衔接和数据采集汇总工作,进一步完善合同价格机制,扎实做好衔接相关工作,加强合同履行事中事后监管。
2、唐山市发改委下发《关于严格落实钢铁行业高炉装备错峰生产要求的函》的通知。各钢铁企业应按照错峰生产期高炉完全停产方式实施管控和限产,不得采用焖炉等方式代替限产任务量,不得以高炉控风减氧、短期检修等减产方式代替错峰生产限产,并不得将其减产量计入错峰生产限产量。
3、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办,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秦皇岛海运煤炭市场承办的2019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在秦皇岛开幕。在开幕式上,举行了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仪式。同煤、晋煤、阳煤、潞安、晋能、伊泰、蒙泰、冀中能源、兖矿、淮北、川煤、等11家大型煤炭集团与华能、大唐、华电、华润电力、浙能、中石化、河钢、海螺等19家大型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用户企业签订了煤炭中长期合同,合同总量3.1亿吨。
4、焦炭现货市场暂稳运行,钢材价格震荡回升,市场心态明显开始好转,焦炭超跌低价资源已有小幅反弹,且焦企库存整体不高,挺价意愿强烈,部分焦企强势表达不予执行第四轮150元/吨下调,焦钢博弈加剧;贸易商询货问盘增加显现,但实际成交有限,多持观望态度,进一步等待市场明朗,多数焦企货源直发钢厂较多;综合来看焦炭现货市场暂稳运行。
12月6日
1、河南省发布《关于实施化工和焦化行业煤炭消费总量管控的通知》,文中指出由于当地减煤效果不理想,将重点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确的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的炼焦项目,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以及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结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炭化室高度4.3米的焦炉结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相关生产企业同时符合停产整顿和限产范围的,坚持从严执行,按停业整顿实施。
2、山西经信委发布通知,各市在原有摸底基础上,对属地焦化企业合规情况进行核实排查,确定备案(核准)、环评、土地、安全生产等手续不全以及未通过国家行业准入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名单,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于年底前关停到位。关停名单和关停情况于2018年年底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工信厅。
3、江苏省政府要求,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独立焦化企业除铸造焦外全部关停;其他地区炼焦煤企业加快兼并整合,2018年底外购煤炭独立炼焦企业一律停产;钢焦联合企业2018年外购焦炭比例达到50%,2019年之前实现全部外购。江苏焦化企业面临全部关停。由于江苏周边地区炼焦煤资源十分贫瘠,焦化厂焦煤资源多从山西等地外采,并不存在焦煤自供的焦化企业。政府将江苏地区所有焦化企业进行“一刀切”关停。江苏地区独立焦化企业将在2018年年底关停,钢厂焦化企业2019年年底关停。
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高风险煤矿开展安全“体检”的通知》指出,对正常生产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采深超千米、单班下井人数多等6类高风险煤矿,立即组织开展安全“体检”。对安全没有保障的煤矿,无论是国有大矿还是民营煤矿,该限产的要限产,该停产的要停产,该退出的要退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带病”组织生产。
5、山东枣庄印发《枣庄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方案要求,试点开展位于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燃煤机组湿烟气脱白治理。
6、焦炭现货市场暂稳运行,钢厂到货情况良好,钢材价格小幅调整,加之焦化利润降至低位,盈利空间严重缩小,焦化企业厂内焦炭库存不高,对降价抵触心理较大;钢厂对焦炭打压意愿减弱,吕梁地区部分超跌资源小幅回弹,市场企稳反弹声音出现,贸易商开始试探性补库,港口焦炭由于雨雪天气影响,到港成本增加。综合来看焦炭现货市场暂稳运行。
12月7日
1、山西发布关于做好焦化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底前,研究制定本市2019-2020年淘汰计划,确保建成焦炉产能总体稳中有降,淘汰计划以正式文件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省工信厅。
2、中宁县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县城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所有燃煤锅炉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3、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要求,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鲁环函〔2018〕503号)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济南市实际,济南市环保局组织对2017年印发的《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17〕93号)开展了修订工作。重点对预警分级标准进行了修订,删除蓝色预警;对各级应急响应措施进行了调整,调整了错峰生产及错峰运输工作要求,避免“一刀切”;对预案组织机构进行了修订,对部分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调整。
4、焦炭现货市场第四轮跌价基本落地后,焦炭市场整体暂稳运行,部分焦化厂具有挺价意愿,随着焦炭下跌,焦企利润大幅压缩,市场零星出现对贸易商提货提涨的声音,贸易商认为焦炭再次下跌可能性减小,故而采购意愿增加,个别焦企反映本周订单较上周有所增多,库存小幅下降。下游方面,钢厂整体生产状况尚可,库存多处中高位,在第四轮降价落地后,焦化企业对降价抵触心理较大,北方钢厂对焦炭打压意愿不高,河北地区高炉也逐步加大限产力度,且钢厂焦炭库存普遍中高位运行,焦企议价能力仍然偏弱,市场趋稳或小幅波动为主。